近来,由山东省夏津县查看院提起公诉的周某、李某涉嫌组织别人偷越国(边)境案,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,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二万元,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。
2018年,福建人周某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巴基斯坦相亲视频,声称能够介绍外国媳妇,费用低。山东人李某计划从事婚介生意,苦于找不到未婚女青年,看到短视频后,便和周某取得联络。
“你在国内找未婚男青年,我在巴基斯坦找未婚女青年,不论你收多少钱,介绍一个给我12万元,剩余都是你的,不成功退钱。”周某承诺。两人为了让他们的“跨国婚介”事务更显“正规”,便于吸引客户,由李某开设婚介服务中心门店,吸引客户。这样以“李某担任联络中国籍男青年、洽谈收取费用,周某担任联络相亲女青年、处理商务签证、购买飞机票、担任照料出国后的吃穿住行、组织相亲、成婚等事宜”的一条龙婚介服务应运而生。
达到共同后,李某开端在微信朋友圈、快手等渠道大力宣扬涉外婚介信息。未婚男青年王某屡次相亲不成功,35岁未娶,脱节“独身困扰”成了他和家人的心病,看到李某发的广告后心里雀跃。王某觉得“像我这样的条件,在当地不好找,光彩礼就得20万元,还要车要房,娶个外国媳妇才十几万元,十分适宜。”
“我没有出过国,开端也忧虑不靠谱,可是李某给我看了‘成功事例’,具体说了流程,还承诺能够签合同,不成功全额退款。”小王看到李某有经营门店和执照,又听到李某的“确保”,总算打消了顾忌,怅然交给了1.5万元定金,随后跟着李某出国相亲,其间又向李某交给8.5万元。可是,王某在巴基斯坦待了三四个月,终究媳妇没有带回家,钱也没有退回来。
与王某有着相同境遇的还有潘某和张某,都是在轻信所谓的“确保”后,与李某签订了出国相亲服务合同,然后跟着到了巴基斯坦相亲。
在巴基斯坦,周某带领他们处理入教事项并组织相亲,以及组织后续的给付彩礼、处理婚礼等事宜,3人共付出了37万余元。
“办完婚礼后,新娘光找我要钱买东西,从不跟我提回国的事,也很少跟我碰头。”王某逐渐意识到不对劲,感觉上圈套。另两人也发觉有问题,潘某的成婚目标常常失联,张某的“新娘”家人告发周某、王某、张某等涉嫌拐卖人口,他们被当地警方带走查询,周某被关押了几个月。
“钱没退回来,人还差点搭进去。”说及此事,王某依然心有余悸。回国后,3人屡次找到李某要求履行合同全额退款,可是,钱大部分已交给周某和巴基斯坦新娘,李某无力交还,无法到公安机关投案,公安机关在周某回国后将其抓捕。
“此案牵扯到两个国家,触及境外人员难以取证,且付出彩礼多为现金,钱款终究去向无法确认,取证追赃较为困难。”承办查看官、夏津县查看院榜首查看部主任刘奎芬介绍,尽管被告人被判了刑,但几名相亲男青年的损失却大部分没有追回。
刘奎芬提示,涉外婚介行为在我国是不被答应的。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办理的告诉》规则,禁止建立涉外婚姻介绍组织,任何人不得以盈余为意图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。假造虚伪事由出境,人身安全难以保证,且跨国婚姻触及问题多,处理不妥极易引发涉外事情,面临日渐繁复的婚姻圈套,独身青年必须进步警觉,切莫抱有不切实际的梦想,坚决防备抵抗此类圈套。
(成都商报红星新闻)